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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病命固乱,魏氏言有章的意思

  “疾病命固乱,魏氏言有章”出自唐朝诗人柳宗元的作品《咏三良·束带值明后》,其古诗全文如下:
  束带值明后,顾盼流辉光
  一心在陈力,鼎列夸四方
  款款效忠信,恩义皎如霜。
  生时亮同体,死没宁分张。
  壮躯闭幽隧,猛志填黄肠。
  殉死礼所非,况乃用其良。
  霸基弊不振,晋楚更张皇。
  疾病命固乱,魏氏言有章
  从邪陷厥父,吾欲讨彼狂
  【注释】
  ⑼黄肠:指棺木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光薨……赐金钱、缯絮,绣被百领,衣五十箧,璧珠玑玉衣,梓宫、便房、黄肠题凑各一具。”颜师古注引苏林曰:“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,故曰黄肠。”
  ⑽殉死:陪同死亡。汉王粲《咏史》:“自古无殉死,达人共所知。秦穆杀三良,惜哉空尔为。”
  ⑾况乃:何况;况且;而且。《后汉书·王符传》:“以罪犯人,必加诛罚,况乃犯天,得无咎乎?”
  ⑿张皇:张大、扩大。张大;壮大。《尚书·康王之诰》:“张皇六师,无坏我高祖寡命。”孔传:“言当张大六师之众。”
  ⒀有章:有法度,有文采。《诗经·小雅·都人士》:“彼都人士,狐裘黄黄。其容不改,出言有章。”
  ⒁从邪:指殉葬之作法。厥父:他的父亲,指秦穆公。
  ⒂彼狂:指秦穆公子康公。
  【翻译】
  衣冠整洁的三良正遇上明君秦穆公,他们才高志大,一顾一盼都光彩四射。他们竭尽全力辅助朝政,使秦国与列国鼎足而立,受到四方称颂。三良效忠穆公恳切殷勤忠诚不二,君臣间恩礼情义就像秋霜般洁净。穆公在生时同三良就像一个人一样,死了也不肯同三良分身。壮士之躯埋闭在幽深墓道,勇猛之志只得填充在棺木中。人死陪葬不是礼义之举,况且还是用他的忠信良臣!霸主的基业于是乎衰败不振,而晋楚的国势趁此壮大www.slkj.org兴隆。魏武帝之子之所以不从父命,以人为殉,是认识到父亲被疾病搞迷乱了,遗命不需要遵从。康公遵从非礼的殉葬作法,陷入父皇陷阱,我想揭竿而起讨伐那昏庸的秦康公。
  【鉴赏】
  《咏三良》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,是就秦康公来说。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,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,朱熹即云:“史记秦武公卒,初以人从死,死者六十六人。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,而三良与焉。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,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。于是习以为常,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。”在中原地区人看来,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,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,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。穆公死后,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,晋、楚相继称霸,这和穆公以贤殉葬、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。《左传》中“君子”即言:“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,死而弃民。先王违世,犹诒之法,而况夺之善人乎?……今纵无法以遗后嗣,而又收其良以死,难以在上矣。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。”宗元所论正是本此。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,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,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。《左传》鲁宣公十五年记载:“魏武子有嬖妾,无子。武子疾,命颗曰:‘必嫁是。’疾病则曰:‘必以为殉。’及卒,颗嫁之,曰:‘疾病则乱,吾从其治也。’”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。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,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。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,却没有康公的声音,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。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,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,康公命令他们不死,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,而且还可赢得人心,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,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。在这种情况下,康公如果选择沉默,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。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。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,然而倘若仔细研究,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。
  首先,如前朱熹所言,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,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,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,没有与时俱进。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,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。
  其次,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: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,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,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,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,在“父没,观其行。三年无改于父之道,可谓孝矣”(《论语·学而》)的春秋时期,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,无可厚非。当然,康公以三良殉葬,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,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(他本可以挽救的),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www.slkj.org,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。不过宗元说“吾欲讨彼狂”,称康公为狂乱之人,大加讨伐,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。苏辙以为:“然三良之死,穆公之命也。康公从其言而不改,其亦异于魏颗矣。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。”与宗元一样,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,自然也谈不上“了解之同情”了。
  再次,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,如前所述,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。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“从邪陷厥父”。这里,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。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,康公如果改变父命,这无疑是正确之举。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,就诗歌本身来说,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,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,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,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。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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