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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田氏祖于庭阅读答案_齐田氏祖于庭翻译赏析

  “齐田氏祖于庭”出自文言文《鲍氏之子》,其古诗原文如下:
  【原文】
  齐田氏祖(出行前祭祀路神的仪式)于庭,食客千人,中坐有献鱼雁者。田氏视之,乃叹曰:“天之于民厚矣!殖五谷,生鱼鸟,以为之用。”众客和之如响。鲍氏之子年十二,预于次,进曰:“不如君言。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。类无贵贱,徒以大小智力而相制,迭相食,非相为而生之。人取可食者而食之,岂天本为人生之?且蚊蚋(读音ruì,吸血昆虫)噆(读音zǎn,叮咬)肤,虎狼食肉,非天本为蚊蚋生人、虎狼生肉者哉。”
  【翻译】
  齐国姓田的(权臣)出行前在厅堂设宴祭祀路神,(一起吃饭的)幕僚有上千人。宴席上有敬献鱼和大雁的,姓田的看了,于是感叹道:“老天对民众很厚道啊!生长五谷,孕育鱼和鸟,用来享用。”所有食客高声附和。
  一个年龄十二岁姓鲍的小孩WWW.slkj.orG,在幕僚中排列在次等的位置,进言道:“不是您说的那样。天地万物和我们人类并存,只是种类不同而已。种类没有什么贵贱之分,只是因为大小、智力不同而互相制约,互相成为食物,并不是为了给谁吃而生存的。人类获取可以吃的东西吃,难道是天为了让人吃而孕育它们吗?况且蚊虫叮咬(人的)皮肤,虎狼吃肉,岂不是为了蚊虫而孕育出人、为了虎狼而孕育有肉的生物了吗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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